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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难题解新题!泰州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典型案例

来源:米乐米6    发布时间:2025-01-26 1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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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各部门、各板块聚焦发展所向、企业所需,创新推出了多项企业点赞、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强烈的务实举措。为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推动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现设立泰州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典型案例专栏,予以分期刊发。一块儿来看看吧~

  市数据局积极发挥“数据要素×”效应,着力建好用好“泰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截至目前,共有3019家中介机构业主入驻平台,其中外省市中介机构入驻率超40%,入驻量全省第一,发布采购公告13576条,中选金额3.49亿元,均居全省前列。先后获督查组、省纪委督导组以及省发改委主任、数据局局长沈剑荣肯定,被央视1套《晚间新闻》栏目、《群众》杂志、《新华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泰召开。

  一、精准发力,维护中介市场秩序。一是精准清理中介事项,对照每一项审批事项的法律和法规依据,梳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实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0项,与2022年相比减少5%。二是精准掌握中介状况,全面排查摸底涉审中介机构,汇总统计在泰执业涉审中介服务机构980户,按照监管责任部门分为16个类别,初步建成涉审中介机构数据库。三是精准捕捉企业需求,召开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工作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座谈会,制发《涉企中介机构调查表》10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43条。

  二、数字赋能,提升中介服务质效。一是减环节,积极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引导60余家“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一次入库、数据共享”的数字赋能新模式,减少环节50%以上。二是缩时间,建立全市区域评估成果线上应用平台,实现区域评估报告公开查询,免费下载,推动单个事项审批周期平均缩短30个工作日。三是降成本,全力推进政府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中介服务项目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购买中介服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透明度,2024年发布政府采购公告2465条、中标金额1.28亿元,节资率达3.5%。

  三、完善制度,激发中介发展活力。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2024年全市共出台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制度文件29个,其中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19家主管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160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积极引导中介机构执行服务规范和标准42项,公开中介报告编制示范文本51项,制定《泰州市涉企中介服务收费负面清单》,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星级评定和项目业主“一事一评”,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机制,同时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同步。三是加强主管部门监管。推动落实相关行业监督管理细则18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4年处理违法中介机构39家,罚款92.15万元,动真碰硬解决涉企中介服务领域行业乱象,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

  市司法局围绕《十条措施》落细落实,聚焦企业集中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积极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禁止、五制度、三清单”工作机制,全方位搭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新格局,2024年前三季度,共办理涉企免罚轻罚案件7436件,依法为企减负达9605.75万元,2次获《新华日报》头版报道。

  一、发布“十条禁止”,为涉企行政检查“划红线”。把握全市企业家大会召开契机,现场公布、解读《涉企行政检查“十禁止”的通告》,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痛点,明确禁止无依据检查、不按程序检查、随意突击检查、选择性检查、无证检查、擅自增加检查频次、粗暴检查、逐利检查以及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政行为。此外,通过发放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卡、公布12345投诉热线等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受理企业诉求。

  二、推行“五项制度”,为涉企行政检查“定基调”。制定推行《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泰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制工作法”:推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消防救援等8家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清单,落实“清单之内规范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归并部门检查事项、实行“综合查一次”,引导姜堰区实施“一业一查”工作手册,明确了59个行业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开展37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企业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白名单”企业制度,推动市应急管理局试行小微企业执法“观察期”制度,提高了行政检查精准度;提前15天对日常行政检查事项做预告,给企业留足准备空间;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互联网“执法+监管”应用平台,刚性明确“线上审批备案、扫码进企检查、一网统管数据”程序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落实“三张清单”,让涉企行政检查“有温度”。在全市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中逐步推动转变执法理念,大力推行“首违不罚”,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针对涉企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根据详细情况依法稳慎推进免罚轻罚 “三张清单”。制定《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规范》,出台《全面实施涉企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实施建议》,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动市级8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出台轻罚免罚清单341项,为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科技局聚焦主导产业和本土企业人才技术需求,大力推进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嵌入式”链接离岸地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通过“离岸研发孵化、泰州转化应用”协同创新模式,推动高层次人才向泰州集聚、高水平成果向泰州转化。相关做法获省委信书记充分肯定,“值得相对内陆、科技教育人才优势不明显的城市学习借鉴”,先后得到省委深改委《江苏改革简报》《改革参考》专刊推广,湖南邵阳、黑龙江齐齐哈尔、扬州、宿迁等地科技部门专程来泰学习调研。

  一、强化顶层设计,打造产业与创新共兴“新引擎”。出台《关于泰州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实施建议》,对离岸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研发等最高给予1600万元资金扶持,离岸创新人才视同在泰工作,同等享受购房券、凤城英才卡等人才政策,离岸创新中心内人才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畴,构建起离岸研发、孵化、转化全链条创新扶持政策。明确离岸创新中心的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运行绩效定期评估机制,将离岸创新中心入驻人才项目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市(区)主导推进离岸创新中心建设。

  二、强化需求导向,搭建产业与创新对接“新高地”。一方面构建离岸创新中心网络体系。市、市(区)、重点园区聚焦主导产业,按照“有明确的产业定位、有办公研发孵化场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专业管理服务队伍、有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原则,建成标杆型区域离岸创新中心3家、特色型区域离岸创新中心22家、专业型企业离岸创新中心104个,与清华大学、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64家高校科研单位建立密切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打造离岸研发转化双向通道。离岸端,着力打造集研发服务、投融资服务等于一体的创新生态系统,招引入驻人才项目164个,招引集聚研发人员2100多名;靠岸端,依托市内中试基地、加速器等服务平台,承接离岸人才项目加速成长,建成泰兴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等科技公司加速器18家;在岸端,依托19个重点园区,促成全谷浓浆、美锦新能源等15个高技术人才项目落地产业化,预计总投资8.2亿元。

  三、强化服务质效,激发产业与创新融合“新动能”。一是举办多形式创新创业活动。发挥“泰智汇”产学研合作品牌效应,成功举办项目路演、产学研对接等活动30余场次,征集人才技术需求256项,45项人才技术难题达成合作,合同成交金额近1.2亿元。二是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推动创新积分贷、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苏科贷等赋能离岸人才项目加速成长。截至目前,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采用直投模式向离岸项目投资,已投资交割人才项目9个,累计投资金额4800万元。三是打造服务快车道。组建“助企强链”科学技术创新服务团,汇聚创新平台载体、高层次人才科创力量,为离岸人才项目提供政策宣讲、技术攻关、投资融资等服务。建立离岸人才项目专员服务机制,选派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骨干人员,下沉一线服务人才项目产业化,逐一协调解决土地、审批、资金等问题,切实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市检察院运用创新思维破解监督线索、办案模式、专项监督工作难题,强化破产企业权益保障,确保“检察护企”行动取得实效,共办理涉破产民事检察案件37件,1个案例被最高检采用,3个案例被省院专刊采用,相关工作情况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破产监督会议、最高检调研江苏工作会议中交流。

  一、探索案源“新路径”,破解监督线索发现困境。一是“内部挖潜”+“外部借力”,用足在手案源。在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时,注重多问一句、多走一步,主动通过企查查APP、会见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据此发现线条;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每季度走访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协会,据此获得监督线条。二是“数据赋能”+“人工筛查”,用好监督模型。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开源平台信息,构建民事检察监督基础“数据池”,对破产、“执转破”案件审理、结案、后续清算、注销等数据来进行对比碰撞,在此基础上开展人工核查,成功摸排线条。三是“专人牵头”+“点面结合”,提升研判能力。指定1名检察官牵头破产监督,对已立案审查的破产监督案件动态跟踪,及时分享外地监督经验;对新类型的破产监督案件,牵头研判监督要点,一对一指导个案成功办理后,以专项活动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实现办案规模聚合效应。

  二、构建办案“新模式”,惩治破产领域虚假诉讼。一是一体监督虚假诉讼,全面保护破产权益。针对破产企业股东与他人恶意串通,在多地法院制造虚假借款1180万元意图逃废合法债权的情况,指令高港区院合并审查,跨辖区分别向泰兴市法院、高港区法院发出4份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督促立案,相关民事、刑事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二是同步提示虚假债权,防范企业资产流失。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时,重视案涉破产企业风险管理,及时向企业破产管理人发出虚假债权风险提示函6份,避免了破产企业大额财产损失。如靖江市院办理洪某某虚假诉讼案时,成功帮助破产企业涤除破产债权6800余万元。三是聚焦纠正虚假薪酬,守护劳资双方权益。一方面重视发现和纠正虚假劳动报酬申报债权,保障破产企业合法权益,共发出相关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抗诉3件,涉案金额逾529万元;另一方面,依法支持破产企业职工起诉,协助职工确认合法工资债权,并跟踪监督帮助兑现胜诉权益。如姜堰区院支持某破产被清算企业的21名职工,向法院起诉并获判决确认,并跟进工资债权登记和清偿,拿回被拖欠的41万余元工资。

  三、谋划特色“新专项”,推动破产案件协同治理。一是开展“执行转破产”专项监督,助推市场主体出清进程。针对企业已实际停产多年、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经营者已死亡的情况,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履行“执转破”征询程序,以“执转破”程序推动出清僵尸企业。共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0件。二是开展“破产管理”专项监督,督促管理人履职尽责。针对破产管理人不依法履职,损害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3件。如兴化市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航务公司破产管理人等利用微信、支付宝私自收取船舶挂靠费,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帮助破产企业挽回100余万元损失。三是开展“信用修复”专项监督,帮企业脱困重生。靖江市院在办理个案中发现,投资人在重整中沿用破产企业名,但金融信息未能得到修复导致贷款难,遂分别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等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协同帮助相关企业修复金融信用,并就金融等信用修复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泰州市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优化信用修复流程。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纵深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环评集成改革跨越提升、系统提升。截至目前,实施“告知承诺制”项目52个、“打捆”审批事项2个,先行编制“园中区”行业预评价报告,降低企业近三分之一的编制成本,节省1至2个月的编制时间;靖江市实施3家生物质气化炉建设项目共编1本环评报告、同经1次基础调查,合走1次审批流程、取得1个审批意见的新探索,姜堰区形成13个镇区(街道)69家铸造企业按行政区域划分“打捆”成8个项目环评集中报审的新模式。相关工作先后获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泰州发布等平台报道。

  一、按照准入清单实施环评分类改革。对工业园内合乎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环评等级等措施。具体路径为:依据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类改革,对纳入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高污染排放、高环境风险的行业不降级、不简化;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新增污染排放、不新增用地、新兴起的产业等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改扩建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变,仅原辅料和产品变化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医药研发中试项目,在不新增污染排放的情况下,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可直接通过变更排污许可证予以确认。

  二、探索开展同类型项目集中打捆审批。制定《“园中区”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位于同一园区,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对位于同一园区,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对链主企业在同一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链直接关联项目,开展集中环评审批。对位于同一园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纺织服装、服饰业等九类建设项目,以及“园中区”报告表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对位于同一行政区(产业园区)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以及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污水处理设备等基础设施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三、开展园区环境质量评估实现成果共享共用。对完成规划环评审查,且已开展限值限量管理的园区,全方面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内容,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将园区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数据及水环境控制单元、控制断面的达标判定情况向社会公开,引导建筑设计企业、环评单位登录查询和引用,增强环境质量数据获取的便捷性和权威性,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编制成本。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印发《泰州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方案》,系全省首份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的文件,旨在围绕传统产业焕新、新兴起的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三大任务”,全面打通“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供需对接渠道。2023年以来,辖内累计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843笔、授信金额70.47亿元。泰州金融监管分局普惠金融团队入选江苏金融监管局“四新工程”先锋榜,相关做法先后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国银行业》杂志等编发推广。

  一、优化体制机制。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不良容忍、投保理赔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打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银行机构建立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适应的授信流程和风控体系,充分运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促进“敢贷、能贷、愿贷、会贷”四贷能力的提升。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形成知识产权内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应用评估规则和标准,降低知识产权综合融资成本。如江苏银行泰州分行构建知识产权自评估体系,制定科技公司创新评分卡,分层分档识别出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创新实力强的科技公司予以优先信贷支持。

  二、聚焦特色产业。聚焦泰州市“1+4”现代产业布局,围绕大健康产业体系、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汽车零部件和精密制造集群、化工及新材料集群、光伏和锂电产业集群等“一个产业体系、四个产业集群”的金融需求,推动各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助力产业创新发展新路径。开展“入园惠企”专项走访对接活动。面向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共享知识产权企业名单一万余户,组织各机构对照不一样知识产权企业清单逐户开展走访调研,积极搭建“政银保企”桥梁,以金融沙龙、政策宣讲、投融资培训和项目路演等形式提升对接成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促进金融资源与地方特色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人才链的有效融合,更好服务地方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三、加大产品创新。推动各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知识产权金融理财产品池,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鼓励各银行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健全模式、完善业务品种,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全覆盖。指导南京银行泰州分行落地全省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用企业合法拥有且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取得证书的数据作为质押物,有效将科技型企业“数据知产”转化为“真实资产”。鼓励保险机构在费用补偿类保险、侵权类保险和责任类保险等领域创新保险产品,提供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经营流程”的针对性风险解决方案。创新组建大健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落地全省首单大健康产业专利执行保险,覆盖联盟所有成员企业32家,保障金额达200万元,平均每家成员保费降低50%,切实降低大健康企业知识产权投保和维权成本。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政策,全国首创建立了“药监服务综合体”(简称“药监综合体”),下设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审评核查服务中心和医药政策服务中心,一体化提供医药产业政策解读、技术支撑、专业服务,培育出规上医药制造业企业85家、上市企业8家、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2家,综合竞争力位列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同类园区前10强,其功能化服务被省委信书记赞为“营商环境高级版”。

  一是加强机制创新,率先提供药监服务功能。针对市场主体反馈的“新药上市慢”、“审评核查效率低”、“政策把握难”等问题,做到破难立新,率先在医药产业领域推出试点示范,国内首创建立“药监服务综合体”,整合优化机构资源配置和区内原有服务平台,按需布局服务功能模块,组建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审评核查服务中心、医药政策服务中心3个区级直属事业单位,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下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代管,并进驻药监服务综合体运行,实现集行政监管、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于一体,为医药公司可以提供“一站式”精准服务。

  二是提供专业预审,助力新药申报降本增效。新药申报中心建立“四个90%”机制(90%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90%以上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大学医药相关专业、90%以上具有国家药监局或省局挂职学习经历、90%以上拥有国家药监局和省局各项现场检查工作经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工作人员队伍,开设药品申报“预审制”,提前把关生物制品企业注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精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帮企业实现研发周期缩短?、研发成本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大幅度的提升新药研发效率,累计服务药品注册证221张、二三类医疗器械证1435张。

  三是强化政策辅导,帮企业打开产品销路。医药政策服务中心聚焦药品耗材挂网、集采、医保目录准入等关键环节,建立企业政策服务直通车,配备医药专业教育背景且精通准入政策的工作人员,改变以往“等待上门”的服务模式,实现“主动服务”,为公司可以提供医保目录谈判、药品集采等市场准入服务,有效提升了准入成功率和及时率,针对1类新药跑出10天完成赋码、一周完成挂网的服务“加速度”,帮助全区共1881个药品和医用耗材(药耗)品规在省平台挂网,63个药耗品种中选国家集采、99个中选省级集采,4款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四是争取省级赋权,提升审评核查办件效能。审评核查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取得154项三类赋权事项,对区内医药公司可以提供就近受理、就近沟通、就近审评“一站式”服务,服务事项覆盖生产许可、临床试验、注册检验、注册核查以及注册审评等环节,针对服务环节建立服务专班制度,畅通面向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服务渠道,帮助申请人准确理解注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要求,高效解决注册申报中的痛点难点,累计完成便企受理办理事项5047件、药械审评事项565件、检查事项879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了40%、33%和20%。

  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动产登记办税方面的“关键小事”,围绕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涉企不动产转让以及存量房基准价格更新等方面,逐步优化办税流程、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打通联系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最后一公里”,相关工作得到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明红肯定性批示,并获省局税务简报专题推介。

  一是持续推动“一窗受理”相关工作。全面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税“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线下模式和网上办税登记一体化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通过税务、自规等部门技术优化,在泰州市区,纳税人可一次性办理涵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及水电气等与之相关业务。制定“一窗办理”线上核税任务分配规则,解决市区通办带来的不动产大厅线上核税“都能办、无人办”问题,经过任务合理划分,目前不动产涉税登记线上核税业务,基本在纳税人提交系统后1个小时内受理,0.5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办税速度明显提升。今年1-10月,本地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交易笔数共18780笔,纳税人自行通过政务网平台、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以及江苏税务“app”等网上(掌上)载体,办理缴税业务12081笔。

  二是优化涉企不动产交易办税流程。针对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环节多、耗时久、流程重复等客观问题,制定《泰州市区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涉税事项办理工作规范》,税务机关前置处理价格评估、争议处理、税款计算等事项,明确由纳税服务机构专业化工作团队,集中处理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涉税业务。正式受理环节,登记人员按照“一窗受理”模式,通过“线上苏小登”平台推送税务部门,当场进行核税,实现“登记+办税”一次办结,涉企不动产交易流程由10个工作精简到5个,基本办理时限压缩到最快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三是开展“观测点法”调整基准价格试点工作。针对当前我市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持续下跌、纳税争议持续不断的增加的真实的情况,在发生价格争议较多的海陵区,试点启用“观测点法”调整存量住房基准价格。联合市发改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建设成果,采取“数字孪生技术”,通过“可视地图”推进涉税房地产片区划分,更加及时、快速、全面进行存量住房基准价格调整,使税务部门的基准价格与市场行情报价更加趋同,促进征纳环境更和谐。10月份海陵地区运用“观测点”法维护了310条存量房基准价格数据,一次性批量调整了40%以上的基准价格,10份海陵区价格争议数环比下降了43.5%,实现了基准价格的高效快捷调整,有实际效果的减少了征纳矛盾。

  为精准破解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普遍面临的检验人员缺失、检验设备缺乏、检验资金缺少的“三缺”困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兴化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共享检验室”建设试点,通过整合资源、共享技术、联合研发等方式,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预估可为企业平均节省检测费用近12万元/年。截至目前,首批6家“共享检验室”已出具相关检测数据2600余份,发现不合格食品82批次,推动了有关问题早发现、早分析、早解决。该探索先后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信息》和《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改革创新经验做法复制推广清单》宣传推广。

  一是深度摸排需求,保障“愿检尽检”。结合“你点我办、你评我改”等活动,对食品生产企业组织走访调研。参考地域范围、检验室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等诸多因素,筛选出味门、嘉味多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作为“共享检验室”首批试点单位。这10家企业设备完善、检验能力强,除完成自身出厂检验外,仍有余力承接少数的出厂检验任务。截至目前,覆盖小微食品生产企业55家,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按照就近自愿原则将出厂检验业务委托大企业承检,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二是科学指导建设,做到“应检尽检”。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实地指导“共享检验室”建设,改善功能间布局,更新检验设备,指导检验室定制度、明职责、建档案,使小微企业的出厂检验做到“应检尽检”、“真检实检”,常态化运行。对共享检验室的管理情况做定期监督和评估,通过用户反馈、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小微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实现所有出厂产品检验全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实现“能检尽检”。成立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党建联盟,指导食品质量专业检测机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与“共享检验室”成员单位通过三方共建,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放大共享效应,不断提升检验室运行质效。食品质量专业检测机构牵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10家“共享检验室”开展检验数据比对,察觉缺陷、查找不足,提升“共享检验室”检验能力。目前,已有3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共享检验室”完成提档升级,拟申报CMA资质认定或CNAS实验室认可,检验测试能力迈上新台阶。

  为切实解决验船人员资源紧张、船检成本高、船舶检验周期长等问题,打破长三角区域内船检工作行政和信息壁垒,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牵头成立“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2024年升格为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平均单船待检时间从5—7天压缩到仅需1—2个小时。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是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第一站”,截至目前,共为4000余艘船舶提供通检互认服务,为航运企业节省本金超亿元,先后接待省交通运输厅、上海海事局等考察调研,入选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典型案例,获《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江苏卫视“黄金时间”栏目等权威媒体宣传报道。

  一、建章立制,打造全国船舶通检互认示范性站点。工作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由泰州支队指派一名站长,安徽船检指派一名副站长,共同负责工作站人员派工、检验安排、证书审批等日常工作。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建设运营工作站,对两省船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检验、统一发证。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围绕船舶检验工作程序、制度、人员、装备等各环节全要素,探索形成一系列规章制度,联合印发了《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工作指南》,编制《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泰州)工作站工作指南(2024)》,为船舶“异地检验、通检互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提供有力支撑,打造船舶通检互认的示范样本。

  二、信息支撑,一站式办理船舶检验全流程业务。为进一步方便船舶办理检验业务,积极向上争取,成功在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海事通APP等系统中增加了“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模块,打通线上业务办理壁垒,实现“线日,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工作站获批使用“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印章,改变了以往船舶在工作站完成检验后必须回原船籍港盖章的繁琐手续,实现当场申请检验发证,打通了检验发证“最后一公里”,“智慧趸船”建设卓有成效。

  三、聚焦主业,开展营运船舶联合检验。工作站认真落实苏皖合作文件精神,以营运检验为抓手,创新实施联合检验工作新模式。两省验船人员进站后,通过交叉指派组成苏皖联合检验小组,同时登船实施船舶检验,既开展两省船舶通检互认又加强两省验船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除服务苏皖两省营运船舶外,工作站同时还兼顾长三角区域内其他省份的船舶检验业务,为上海、浙江籍船舶提供同一标准的通检互认服务。此外,创新建立苏皖两省新建船舶联合检验工作机制,对转籍船舶开展联合检验,通过接收方验船人员提前介入、双方联合检验的创新模式,实现船舶转籍不停航,避免以往转籍停航给船东带来的时间、经济上的损失,获得广大船东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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