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通行压力,防备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产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途交互与通行次序安全、疏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方法》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规则,经万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决议,在万安县城区对中型及以上卡车、其他特别用处车辆采纳限时禁行的办法:
一、禁行车型:中型以上卡车,市政专项作业车(大型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等)以及铲车、商砼车等大型工程车辆
二、禁行路段:凤凰路、沿江路、芙蓉路、万安东大路、万糖路(瓦屋圆盘至建丰村委会路段)、瓦屋圆盘至城北加油站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