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大众告发称,在九龙汇公园内的主动贩卖机上,买到一瓶过期饮料。
执法人员发现,这台贩卖机机身上没有机主联系方式,也未至监管部门进行存案。
随后,执法人员经过公园管理人员与贩卖机机主潘某取得联系,并对该台机器进行了查看,当场抄获机器内没有出售的过期饮料1瓶。
执法人员了解到,潘某在该公园内还设了别的3台主动贩卖机,又对这3台主动贩卖机逐个进行全方位查看,并未发现饮料过期状况。
之后,执法人员又对潘某的库房进行了查看,发现过期饮料2瓶,临期饮料17瓶。
经出售记载比对,执法人员发现潘某已经过上述主动贩卖机出售过期饮料3瓶,共21元。
依据《食物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潘某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